关于严禁向马来西亚派遣普通劳务人员的通知
各市外经贸局、省直对外承包劳务企业:
最近我驻马来西亚使馆经商参处传真我厅,告知我省部分公司先后向使馆征求外派普通劳务人员的意见。马来西亚目前没有对中国开放普通劳务市场,除对高科技人才和承担政府间项目的中国大型公司实行特批外,其他劳务合作项目几乎全都是骗局。商务部
附:驻马来西亚使馆经商参处《中马两国有关劳务法律法规须知》
二00三年七月七日
中马两国有关劳务费法律法规须知
1、中国法规规定,只有对外贸易比浓对数粘度合作部(外经贸部)批准的有对外经营劳务费权证书的公司才允许合法向海外派遣劳务。
2、马来西亚法律规定:马来西亚普通劳务市场不对中国劳务开放,高科技人材例外。
3、中国公司以旅游签证、留学签证、商务签证或社交签证来马来西亚工作属于不合法行为,如被发现,马警方有权拘留。请尽快在签证有限期内返回中国。
4、个别有特殊科技专长的中国公司进入马来西亚务工者,必须在入境前在马来西亚驻华使、领馆办好工作准证后方可进入马来西亚。
5、有关申请来马签证事宜,请咨询马来西亚驻华使、领馆(北京、广州、上海、昆明)。
6、护照是中国公民合法旅游的证件,千万不能交给马方任何公司代为保管。
7、千万不能轻信中、马两方无权经营外派劳务的公司互相串通的花言巧语而被其欺骗,尽速回国以法律手段追索被骗钱财。
8、中国公司如在马来西亚被拘留可向中国大使馆领事部申请领事保护。(安邦路OSK大厦电话:03-21636815 03-21636852)
中国驻马来西亚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